法規名稱: 南方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1月18日

條文關聯

漁船捕獲南方黑鮪時,應於鰓蓋適當處繫上南方黑鮪標籤,並將魚體之體
長、體重及標籤編號資料填寫於漁獲標識表;其格式如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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