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婦女福利機構應於每年十月前檢具下年度下列文件,報請縣府備查 : 一、業務計畫書。 二、年度預算書。 三、工作人員名冊。 私立婦女福利機構應於每年三月前檢具上年度下列文件,報請縣府備查 : 一、業務報告。 二、年度決算。 三、人事概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