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民防團隊應於年度開始前完成左列準備: 一、策訂或檢討修訂年度服勤召集實施計畫。 二、檢查核對民防團隊編組名冊。 三、勘定服勤召集預定位置及集結待命位置。 四、非空襲時服勤召集通知之準備,並分由團隊集中保管。 五、其他應行準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