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船舶運送業管理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6月24日

條文關聯

外國籍船舶運送業非經申請主管機關核准,不得在中華民國境內指派代表
監督船務代理業辦理該外國籍船舶運送業業務。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