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宜蘭縣蘭陽戲劇團戲曲發展計畫執行及運用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11月12日

條文關聯

  團員評鑑後之等級升降,需符合本團編制員額及等級分配表之規定,但
  必要時得保持彈性。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