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新竹縣道路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3月22日

條文關聯

  道路遇有災害搶修或其他緊急應變處理之情事,主管機關或管理機關(
  單位)得要求管線事業機關(構)及附設設施之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
  理人提供相關處置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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