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南投縣托兒所設置標準與設立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12月04日

條文關聯

  本府應定期辦理評鑑,對辦理成績優良者及其優良工作人員應予獎勵,
  對辦理不善者,應輔導其改善,並列為下一次優先評鑑之對象。
  托兒所評鑑實施要點,由本府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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