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11月6日

條文關聯

區內事業銷售貨品或提供勞務予其他在區內營業之事業、保稅工廠、保稅
倉庫、課稅區、自由貿易港區之港區事業、科學園區之園區事業、農業科
技園區之園區事業或其他保稅區者,應依相關稅法規定辦理。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