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藥物製造工廠設廠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7月4日

條文關聯

  注射筒類製造工廠,應視需要設置下列設備:
  一、瓦斯加工設備。
  二、研磨加工設備。
  三、刻度加工設備。
  四、檢查筒管接頭設備。
  五、玻璃鹼性度試驗設備。
  六、裂紋檢查器。
  七、熱衝擊試驗設備。
  八、標準容量測定器。
  九、氣密檢查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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