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辦理非屬集會遊行活動而需臨時占用道路者,應向該管派出所申請許 可,並於規定期間內回復道路原狀。逾期未回復原狀者,管理機關(單 位)得逕為回復原狀,所需費用由申請人負擔。 前項活動應依相關規定辦理交通安全維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