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雲林縣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5月21日

條文關聯

  補習班應與學生簽訂補習服務契約書。
  補習班應投保團體公共意外責任險,其最低保險金額如下:
  一、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二百萬元。
  二、每一意外事故傷亡:新臺幣一千萬元。
  三、每一意外事故財產損失:新臺幣二百萬元。
  四、保險期間總保險金額:每年新臺幣二千四百萬元。
  補習班得訂定獎學金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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