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公路經營業管理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074年12月15日

條文關聯

  公路主管機關得就左列事項對公路經營業予以獎助:
  一、代為測量設計及工程技術上之協助。
  二、給予經營該路線汽車運輸業之優先權。
  三、購買重要工程器材之協助。
  四、遇有重大災害給予人力物力上之協助。
  五、核貸公路建設專款。
  六、其他依法獎助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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