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公司向本公會申報董事、監察人或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五以上
股東持股變動時,應檢附下列文件:
一、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董事、監察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持股申報表
。
二、新、舊任股東名冊或持股對照表。
三、繳納證券交易稅證明文件影本。
董事、監察人或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五以上股東更名時,應檢附下
列文件:
一、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董事、監察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持股申報表
。
二、新、舊任股東名冊或持股對照表。
三、戶籍謄本影本、電子戶籍謄本或法人股東更名之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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