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證券經紀商受託買賣有價證券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88年01月01日

條文關聯

  證券經紀商因受託買賣發生錯誤,或委託人不如期履行交割或委託人提
  出交割之有價證券有交易所營業細則第一0九條規定應補正之情事,致
  無法完成有價證券交割時,應依有關規定完成申報或申請手續後,辦理
  借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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