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各縣市管理娼妓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91年10月1日

條文關聯

  婦女教養機構,為配合婦女生活出路,應設置縫紉工廠、洗衣場、編織
  廠或教習理髮、電髮等技能,以增加生產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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