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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灣省各縣市管理娼妓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91年10月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1年10月1日臺灣省政府府法二字第0911863931號令廢止
法規體系:
/
臺灣省
/
臺灣省
/
警察行政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49年8月22日臺灣省政府四十九府警行字第48181號令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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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 51年11月16日臺灣省政府五十一府警行字第73758號令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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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56年5月26日臺灣省政府五十六府警行字第34690號令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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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 62年4月6日臺灣省政府六十二府警行字第10826號令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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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83年12月15日臺灣省政府八十三府法四字第166472號令修正發布 第 3條、第5條、第6條、第10條、第11條、第18條、第21條、第31條、 第33條、第34條條文及第8章附則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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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華民國91年10月1日臺灣省政府府法二字第0911863931號令廢止
法規異動
廢止3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