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央研究院各學術諮詢委員會及學術諮詢總會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2月19日

條文關聯

各學術諮詢委員會置委員七人至十九人。
各研究所、中心學術諮詢委員及召集人由院長就所、中心外學者專家中遴
聘之。
各研究所籌備處學術諮詢委員及召集人由院長就院內外學者專家中遴聘之
,處主任為當然委員,但不得為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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