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補習班得招收外國人;其程序及應遵行事項,除本辦法另有規定外, 應依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及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所定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自治法規之規定辦理。
有關短期補習班招收外國人相關程序及應遵行事項,除本辦法外,並增列 相關法規,以茲明確,另酌作標點符號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