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依照本辦法所保證之商業本票,應以申請人之信用狀況、資金 用途及其到期償付能力為審核基礎。其保證額度在新台幣肆佰萬元以內 者概由保證基金負擔票面金額八成之風險,但其金額超過肆佰萬元者, 應先送請保證基金審核同意後始可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