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貨運服務總所組織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6月09日

條文關聯

  本所設業務課,掌理前條所列事項。
〔立法理由〕
  一、本所內部單位設置。
  二、本所原設業務、機具管理、倉儲等三個課,為應組織精簡,爰將三
      個課業務彙總裁併為業務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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