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船舶運送業管理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6月24日

條文關聯

新籌設之船舶運送業於許可籌設期間,原核准營業計畫書有變更時,應敘
明理由連同修正後計畫書申請航政機關核轉主管機關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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