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健康食品查驗登記審查費證書費收費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9月24日

條文關聯

本標準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施行。
〔立法理由〕
本次為全案修正,本條體例依新訂案方式處理,並定明本標準之施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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