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非密封放射性物質代理商輻射防護計畫指引
時間: 中華民國81年7月1日

條文關聯

本公司除應遵守「原子能法」、「原子能法施行細則」及「游離輻射防護
安全標準」之規定外,尚須依本計畫執行各項輻射防護作業。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