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信用合作社理事監事及社員代表費用支給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8月13日

條文關聯

信用合作社理事、監事,因本社業務需要,經各該社之認可參加社外各項
活動,應依各該社所訂差旅費支給標準,核實報支。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