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金融機構使用物聯網設備安全控管規範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7月2日

條文關聯

應建立物聯網設備管理清冊並至少每年更新一次,以識別設備用途、網段
、存放位置與管理人員,評估適當之實體環境控管措施及存取權限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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