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2030
人,瀏覽人次:
954686945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管理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
條文關聯
第三條
經營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應經本會核准。 每一證券集中交易市場,以設立一家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為限。
〔立法理由〕
配合第二條已明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本會,爰修正第一項。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