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129
人,瀏覽人次:
958226735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交易經手費收費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10月28日
條文關聯
第三條
依本標準規定應繳納各項費用者應於繳納期限內繳交各項費用,延遲繳交 者,每逾一日本公司得加收該金額百分之一滯納金;逾繳納期限一個月仍 未繳納者,本公司得課以新台幣伍拾萬元違約金或終止契約。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