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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辦理期貨商業務員資格測驗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09月27日
條文關聯
第三條
參加期貨商業務員資格測驗應具下列資格之一: 一、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認可之高中或高職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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