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永續發展債券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12月14日

條文關聯

本作業要點用詞定義如下:
一、綠色債券:係指債券所募集之資金全部用於綠色投資計畫。
二、社會責任債券:係指債券所募集之資金全部用於社會效益投資計畫。
三、可持續發展債券:係指債券所募集之資金全部同時用於綠色投資計畫
    及社會效益投資計畫。
四、永續發展專項資金債券:係指綠色債券、社會責任債券及可持續發展
    債券。
五、可持續發展連結債券:係指債券本息支付條件與發行人可持續發展績
    效目標相連結之債券。但以不得減損其本金為限。
六、評估機構:係指依國際金融市場慣例或國內實務狀況,具備評估永續
    發展債券之計畫書、資金運用情形、可持續發展關鍵績效指標或可持
    續發展績效目標之專業能力,並具相關評估經驗者。
七、評估報告:係指評估機構針對計畫書或發行後報告等相關事項出具之
    意見,其類型得為評估意見、驗證報告、認證報告或評級報告。
八、國營事業:係指符合國營事業管理法之國營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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