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列事項,應經全體委員會議或分組委員會議之決議: 一、有關訓練法規之審議。 二、各種公務人員考試筆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之審議。 三、各種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筆試及格人員訓練計畫之審議。 四、其他有關訓練應行審議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