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銓敘部組織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4月26日

條文關聯

本部置部長一人,特任;政務次長一人,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常務
次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四職等。
〔立法理由〕
一、條次變更。
二、原條文第十條有關權責規定,移列本部處務規程,爰予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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