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技術人員高科技或稀少性工作類科標準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04月15日

條文關聯

  本標準所稱高科技工作,係指具有尖端性或前瞻性之科學技術工作。
  前項高科技工作類科,由銓敘部會同考選部、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行政
  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及有關專家學者認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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