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青年留學生就學貸款補助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6月16日

條文關聯

本辦法名詞定義如下:
一、碩、博士學位:指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碩、博士學位
    。
二、專業、技術證照(以下簡稱專技證照):指留學國政府認可之學校或
    機構,辦理為期六個月以上,相當於副學士後專業或技術學習課程,
    並核發之資格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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