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成績評量,應依學習領域及日常生活表現,分別評量之;其評量範 圍如下: 一、學習領域評量:依能力指標、學生努力程度、進步情形,兼顧認知 、技能、情意等層面並重視各領域學習結果之分析。 二、日常生活表現評量:學生出席情形、獎懲、日常行為表現、團體活 動表現、公共服務及校外特殊表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