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高級中等學校(以下簡稱學校):指教育局主管之高級中等學校。 二、學生:指學校對其為懲處、其他措施或決議時,具有學籍之受教者。 三、學生自治組織:指由全校學生以選舉方式所組織,為處理其學習及生 活等事務之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