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用語定義如左: 一、路線運輸有效距離:指大眾捷運系統路線兩側各一百公尺之範圍。 二、汽車客運業:指公路汽車客運業及市區汽車客運業。 三、單一大眾捷運系統路線:指行政院所核定之大眾捷運系統各個路線 。 四、路線平行百分比:指在單一大眾捷運系統路線運輸有效距離內與汽 車客運業單一營運路線平行之大眾捷運系統營運路線長度總和,與 該大眾捷運系統營運路線總長度之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