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推展社會福利服務補助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9月20日

條文關聯

依本辦法申請補助者,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依法登記或立案之非營利性法人、機構、學校或團體。
二、行政組織及財務健全。
三、申請補助項目與申請人之設立宗旨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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