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展演用臨時性建築物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4月10日

條文關聯

本辦法所稱之展演,指各機關、學校、依法登記或立案之團體及法人為政
令宣導、公益、文化、社教、休閒體健、宗教慶典、民俗節慶所舉辦之展
覽、演出或其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之活動。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