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代理人襄助革新土地登記之研究,有重大貢獻者,依左列獎勵之: 一、對本市地登記作業方式提出改進措施,經獲採納者,由市政府頒發 獎狀。 二、對土地登記及地政法令研提修正意見,經中央主管機關採納者,由 市政府報請中央主管機關獎勵之。 三、對外公開發表土地登記及地政有關專門著作,成績卓著者,由市政 府獎勵或報請中央主管機關獎勵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