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兵役處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4月24日

條文關聯

  本處設左列各科室,分別掌理各有關事項:
  一、第一科:掌理全市兵役管理、後備軍人編組管理及補充兵(國民兵
      )、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之管理、編組、運用、各級役政單位設置
      調整之研議、督導考核各區公所役政業務之執行及其他有關兵役行
      政綜合事項。
  二、第二科:掌理全市徵兵處理、兵額配賦之策劃及免役、禁役、緩徵
      、妨害兵役之處理事項。
  三、第三科:掌理全市現役軍人與替代役役男權益及其家屬優待之策劃
      、維護及有關留守業務。
  四、第四科:掌理全市替代役役男甄選、抽籤、役額配賦之策劃、徵集
      及停役、轉役、回役、免役、禁役、爭議處理、控案查處、妨害兵
      役之處理事項。
  五、第五科:掌理全市替代役人力運用、服勤督考、役男生活管理與生
      活輔導事項。
  六、秘書室:掌理文書、資訊、印信、檔案、庶務、出納、採購、研考
      及不屬於其他各科室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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