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處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8月31日

條文關聯

本處設下列各課,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就業輔導課:就業保險失業給付認定及再認定、職業生涯諮商及職業
    心理測驗、職訓及就業諮詢、就業促進研習、一案到底求職服務及就
    業服務據點規劃、管理、考核業務等事項。
二、特定對象就業服務課: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二度就業婦女等特定對
    象職業訓練與就業服務,短期就業促進措施、臨時工作津貼、中高齡
    者職務再設計及創業諮詢與貸款等事項。
三、就業促進課:求職與求才服務、就業媒合、徵才活動、聘僱外國人前
    國內招募與轉換承接、大專校院學生就業服務與僱用獎助、跨域就業
    津貼、職場學習再適應及缺工就業獎勵計畫等就業促進事項。
四、行政課:就業市場資訊分析、業務執行績效管控、文書、檔案管理、
    公文管理、事務、出納、採購、財產管理、研考、資訊管理、公共關
    係、新聞發布、綜合業務及不屬於其他各課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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