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基隆市政府所屬機關學校新進醫事人員甄選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11月02日

條文關聯

    醫師、藥師、醫事檢驗師、護理師、營養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
    師、職能治療生、藥劑生、醫事檢驗生、護士、助產士、物理治療生
    及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醫事專門職業證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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