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新竹縣家庭教育中心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2月1日

條文關聯

本中心設下列各組,分別掌理有關事項:
一、諮詢輔導組:掌理家庭教育諮詢及輔導事務。
二、活動推廣組:掌理家庭教育活動之辦理與督導事項。
三、研究發展組:掌理家庭教育研究發展其他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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