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自治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一、有機農業:指符合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管理辦法規定驗 證合格農產品生產之農業。 二、有機農業專區:指具有獨立區位且不易受鄰近地區慣行農業生產農地 之污染,或住宅、工廠等建築物之水、土壤及空氣污染,並經本府設 置或經所有權人報經本府核定公告之區域。 三、有機農業經營者:指從事有機農業生產、加工、分裝或驗證單位證明 之農產品、農產加工品之業者,並符合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之規 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