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南投縣共有耕地自耕保留部分交換移轉登記清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12月16日

條文關聯

  辦理自耕保留部分交換移轉登記之程序如下:
  一、申請。
  二、審查及調查。
  三、公告及通知。
  四、異議處理。
  五、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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