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雲林縣都市計劃特殊公共設施保留地地價查估標準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04月25日

條文關聯

  帶狀特殊保留地與毗鄰一側非保留地之情形不相當,而與他側非保留地
  之情形相當者,其地價應以他側非保留地之區段地價為其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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