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南市中低收入老人改善住宅設施補助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2月1日

條文關聯

  本辦法補助對象為年滿六十五歲以上之臺南市(以下簡稱本市)列冊低
  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符合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請領資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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