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管理之權責劃分如下: 一、路邊停車場之規劃、設置、管理及收費,由鄉(鎮、市)公所執行。 二、路外停車場之規劃、設計、興建,由臺南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輔 導之。 路外停車場以鄉(鎮、市)公所或其他政府機關為管理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