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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南縣公有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7月1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1年7月16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1010552378C號公告廢止繼 續適用,並自101年7月18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南市
/
交通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90年12月7日臺南縣政府九十府法制字第179583號令制定發布全 文1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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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 95年5月3日臺南縣政府九十五府行法字第09500093204號令修正 公布第3條、第4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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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0990360003號公告自99年12 月25日繼續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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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1年7月16日臺南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1010552378C號公告廢止繼 續適用,並自101年7月18日生效
法規異動
廢止1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