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南縣兩性工作平等申訴處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06月07日

條文關聯

  申訴內容不符前條規定者,申訴人應於接獲本府通知之日起二十日內補
  正。逾期未補正者,不予受理。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